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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第七十七章《新汉律》2 (第4/4页)
人都心知肚 明。一时间,孙氏提起诉讼好象也有点道理,息讼很有问题了。回过头来,三人又觉不对… 趁着三人思绪混乱之际,张涵长身而起,厉声说: “元长,我说你写! 第一,我听说 审理诉讼的时候,专门以息讼止讼为能事,号称‘以 ,此诚乃不知所谓!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间自从有了利益,自然便有了纷争,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不是教化能够解决的。一味的姑息养jianian,白白使jianian人得利。那么,天下人会怎样向谁学习,这还用说明吗? … 辟员审理诉讼,判断的,是其中的是非曲直。有理者胜,无理者 败,jianian人没有办法从中谋利。凡人皆以为,判案是公平合理的,也就不会学习jianian人。 这自然就是教化了! … 现在,我宣布:官员的治绩不是看他治下有没有诉讼,而是看他如何审理诉讼,是否能迅速地作出判决?判决是否公平合理? 第二,我还听说,讼师乃是卑鄙可恶小人,钻律令的空子,专门教唆他人诉讼,从中谋取私利… 由此看来,我有些不解。 如果我不识字,那受了他人欺负污辱,我不能去找讼师写状子,就只能忍气吞声,令恶人逍遥了嘛? 如果… … 想来,这不是圣人的本意。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律令有隙可趁,那是制订律令的人考虑不 周,加以更改就是。自家的篱笆坏了,从而让羊跑丢了。不去责怪自己,却去责怪捡到羊的人,世上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在耕种的时候,就去请教宋理、孙温(著名的农夫);在铸造宝剑的时候,就去请教李胜忠、王冠全(著名的铁匠);在征战的时候,就去请教张奂、伍子方(著名將军);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就去请教郑 玄、卢植(著名的大儒);在制订法律的时候,就去请教钟 、审配和岑澜… 做一件事时,去请降精通它的人,这是自然而然的事。 那么,在遇到诉讼的时候,我难道不应该去请教精通律令的人嘛? … 不过,就象河流两岸要修建堤坝一样,对讼师也不能放任自流。讼师的成份极为复杂,其中的大多数人并不熟悉律令,而是勾结不法官 吏,cao纵诉讼,从中渔利。往往吃完了原告吃被告,行为极为恶劣,大大地扰乱了正常诉讼。 … 我宣布:讼师必须通过法学园的考试,取得正式的职业资格,才可以避免从业。没有取得资格者,一率按照非法取缔。 (元长,你制订一个标准,资格考试就以毕业考试为标准好了,收费标准,具体的规范,都要清晰明了。) 第三,早先的时候,官府里的胥吏皂役们都没有薪俸,劳苦终日,却颗粒无收,连糊口都做不到。为了养活自己和家人,他们只好贪污受贿敲诈勒索… 我知道他们的不得已,怜悯他们,没有责怪他们,还给了他们足够养家的薪俸。本来,我想… 但是,我却没有想到,他们的贪婪是没有止境的。没有因此而改过自新,依然如故地恶事做尽… 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 我宣布:凡是有胥吏贪污受贿敲诈勒索,一率处以重罚。所有非法所得全部没收,并处以双倍罚款。金额累计在千文以上者,当处以三年以上劳役。率先举报者可酌情减免处罚。而且,举报者若能提供详实的证据,將会得到相当于非法所得10%~50的奖励…” 钟 写到此处,不由叫了一声: “將军!” 张涵严厉地瞪了他一眼,嘴上不停: “法令不追究制订之前的过错,所以,此前的种种,我都既往不咎了。但是今后若是有人再犯类似错误,就要按照这个命令来办理了! 另外,元长撰写一本简单扼要的律令手册…所有的学校都要学 习,要让黎庶都知道他们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与他们打交道的胥吏皂役们的权力,哪些是他们可以做的,那些是被禁止的… 还有,律令之前,要阐明该律令的精神实质,如果律令中有所疏 漏,都按照其精神实质判决…” 张涵双目如鹫,紧紧地盯着钟。钟 气为之夺,不觉俯首,继续书写张涵的命令。随即,他醒悟过来,猛一抬头,却正看到张涵炯炯有神的眼睛,不由自主再次垂下头去,低声答应道: “是!” … 建安二年(197年)三月中,张涵连下数令,要求地方官吏不得一味息讼,并宣布讼师合法化。不久,周复被无罪释放。 稍后,岑澜被任命为丞相决辞曹掾,主管法事和讼事,与东、西曹 并驾齐驱,为丞相府三大曹掾之一;审配被任命为御史大夫,主管监察文武百官;而司法系统尽由钟 负责。 张涵的这几道命令一经宣布,马上引起轩然大波,在朝野都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昼夜颠倒很不习惯,总觉得睡眠不足,坐在那儿,就犯困,一不小心,就会睡着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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