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生指南_第三卷第七十八章《新汉律》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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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第七十八章《新汉律》3 (第2/3页)

性,钟 爽快地一点头:

    “是我疏忽了

    !还是这样好…”

    “元长说的是哪里话!汉律就是如此,又非元长之过…”

    达到目的了,张涵也不为己甚,随口安抚了几句。

    “其次,这亲亲得相首匿…”

    这一原则缘自于孔子的儒家经典《论 案隐,直在其中矣。”由西汉宣帝以诏令的形式确立的,它规定了卑幼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长匿卑幼除了死罪,都可上请减免刑事责任。

    这一条,钟 可不同意了,他挺起了胸膛,目视张涵:

    “丞相,这一条怎么啦?”

    “元长,罪有轻重缓急,有可恕和不可恕;亲有远近亲疏;总要有个标准吧!”

    “这个…”

    钟 也曾考虑过这个问题,总不能一个人犯下大逆不道之罪,八杆子打不着的人也可以亲亲相隐!

    “元长,还是详细制订一个标准,比如,直系亲属如何,非直系亲属如何,以及隐匿罪责的标准…”

    “丞相此言有理,我修改过后,再来与丞相商议。不过,说到亲亲相隐,那奴仆应该如何处置才好?”

    “恩,奴仆嘛…”

    张涵轻捻胡须,沉吟着,迟迟没有说话。

    良贱有别,这奴仆也被包括在亲亲相隐范围内的,他是大不以为 然。但是,主人家的事,奴仆差不多全知道。按照礼法讲,主仆间如同君臣。若是直言说不行,恐怕钟 很难同意。张涵有心赞同。可 是,转念一想。不对!若是良贱(主仆)有别、贵贱(官民)有别,那他的重奖举报者,不就成了一纸空文嘛?

    那日,张涵退让一大步,將加强监督一事,限制在了胥吏皂役身 上。胥吏皂役并不是官称,通常指不入流的小吏。士人是很少担任这样的小吏的,故而,钟 虽觉不妥,在张涵的高压下,也没有强硬反 对。但是,那是通常的说法,有时也会包括斗升小吏,甚至百石长吏。这些职位则是大多士人入仕的第一步。看来,钟 回过味来,很不甘 心!

    张涵抬头看了眼钟 ,心说,这老先生也满有心眼的。

    咳嗽一声,张涵开始上纲上线:

    “元长呀,君为臣纲,这是重中之重,凡事当以此为要…”

    钟 眼睛微眯,不知想到了什么,张涵却不理会,继续解释说:

    “在不干大逆、**、谋杀和贪污受贿等重罪时,奴仆也当适用于‘亲亲相隐’…”

    “丞相!”

    钟 沉声叫道。张涵的反应是快,可有些话他还是要说。钟 翻身拜倒,痛陈其中的利害:

    “人至察则无徒,水至清则无鱼,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丞相心系万民,钟 不是不知。可是,值此天下未定之际,不是大动干戈的时候,还请丞相三思!”

    张涵眉间一皱,大是恼怒,随即又有几分喜悦。随着他位高权重,妻子儿女都难免有顾忌,部属愿意与他说心里话的人,却是越来越少 了。无论钟 是如何考虑的,终究是选择辅佐于他,已是难得之至。何况,钟 说的也未尝没有道理。

    算了,他就再退一步好了…

    平复着心中的波澜,张涵口中没有片刻延误,连声说道:

    “元长快快请起!快快请起!”

    钟 却不肯起身:

    “丞相…”

    儒家向来主张教化,道德教育是主要的,法律之类只是辅助的工 具;而儒家整个学说是以礼仪为核心,极为讲究等级。读书人大多家境不错,学识不是常人能比拟的,官吏均出自其中,身份地位远在普通人之上。如今,张涵提出,要以平民监督官吏,这就大大损害了士人的自尊心,侵害了他们的权益,是他们难以想象和接受的。

    而且,这些小吏都是世代相传,与豪强大姓互相勾结,把持了地方官府,诏令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所以,诏令一经宣布,便引起了轩然大波,批评反对者无数。

    钟 身为廷尉,首当其冲,被斥为“小人之尤。”不少亲朋故旧纷至杳来,转弯抹角的打探消息,劝说他此事万不可行。而各地也相互观望,迟迟不肯依令行事。诏令下了几日,很多地方都没有张贴。钟 惟恐这样下去,会有人趁机作乱。

    这些情形,张涵已经得到了情报,心里早就应允了,却不肯轻易松口,直待种 求恳再三,言之切切,这才作出万般无奈的模样,松了 口:

    “元长,监督一事,不过是针对不入流的小吏而言,元长大可不必担心。饱学之士,总是有几分廉耻的,自不需如是…

    至于不法胥吏皂役,元长不必放在心上,我自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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