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一章 (第3/4页)
逃到天边,也决不会逃出他的手掌心儿。 此时,他们虽然看不清文圭汝的表情如何,但知道他一定是气势汹汹的样子。文圭汝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围绕着倒下的小杨树转来转去,就像向他最敬爱的领导的遗体告别似的。气氛异常的紧张,空气似乎被冻结了。 “谁干的?”文圭汝终于说话了。 碧月吓得倒退几步;学智却觉得好笑:你明明看见这里只站着两个人,为何还这样画蛇添足?他不答话,反而比刚才镇静多了。他唯一遗憾的是,刚才没有趁机逃走。 文圭汝仿佛一眼就能断定,碧月就是罪魁祸首。所以他故意避开学智,而步步紧逼碧月:“这位女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声音不大,但字字令人发怵。 “冯碧月。”碧月低着头,声音颤动得几乎无法分辨。 “你父亲是谁?” “冯、冯水新。” “你为什么要破坏小树?老师没告诉你吗?你父亲没有参加群众大会吗?” “啊,文爷爷,是这样的,我的红缨枪…” 还没等碧月说完,学智就一步抢在她的前面,分辩道:“这事儿跟她没关系,是我需要削一支红缨枪,才想着毁坏树木的,小杨树也是我亲手砍下来的。” “听声音,好像是小圣呀?”文圭汝的声音似乎比刚才温和了许多。 “是我,文爷爷。”学智当然不敢跟他较劲儿,所以语气尽量说得舒缓一些。 “那么,你为什么要替她承当这件事儿呢?”文圭汝在他的面前来回地踱着。 “这事儿本来就是我干的,我为什么要让她背这个黑锅呢?”学智说得毫不含糊。 “小圣,你可要想清楚。”文圭汝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更确切地说,变得恶狠狠起来,或者说,他完全暴露了文圭汝本来的面目“这件事的性质是很严重的,大队和工作组对这种事情三令五申,决心相当大,一旦抓住典型,不管他是谁,绝对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心慈手软。我听说…”他又换了一种口气“你在学校里一贯表现得很不错,学习成绩也很好,老师还经常表扬你,你为什么要干这种事情呢?所以我想,这件事一定不是你干的。刚才这位女同学已经承认是她干的了,态度很好,你何苦再一口包揽下来?但话又说回来,即使这件事真正是你干的,跟她没有任何关系,大队和工作组在处理的时候,也决不会把她放过,因为她发现有人破坏公共财产,既不制止,又不检举,跟破坏者犯有同样性质的错误。” 学智终于听明白了,文圭汝说来说去,还是想把这件事儿压在碧月身上。他不明白文圭汝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他决不能让碧月吃亏,他得想尽一切办法把碧月挽救出来。于是他说: “文爷爷,您搞错了,我在破坏小树的时候,碧月同学制止过我,我不听,她这就要去检举我,恰好您来了,您若晚来一步,她就跑到大队去了。” “你…”文圭汝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显然他发现这个小毛孩子已经看透了他的心思。 碧月看到学智在为她开脱,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本该走向前去,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个一清二白,然而她刚准备张口,就被学智挡回去了。学智丝毫都不给她留有说话的余地。 “文爷爷,我跟您到大队部去。”学智道。 “啊,不!”碧月从他的身后闪出来。 “我看这位女同学很诚实,好,你有什么话就说吧。”文圭汝饶有兴趣地说。 “你还想说什么?你已经说过要告我了,现在我也被抓住了,这下你该满意了吧?你给我走,走,我不愿意再看到你。”学智说着,使劲推了她一把。 碧月“哇”地一声哭了。她正要走,文圭汝却制止道:“都别走,你们都给我听着,这件事决不会像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大队和工作组会进行严肃处理的。小圣,现在你把树枝给我扔到芦苇荡里去,把树身扛回家里去,你们俩回去好好想想,晚上我跟小圣你爸谈话。”说完,两只手往身后一背,沿着河岸径直往西走了。 他们呆了良久,也走了,不过是朝着文圭汝走的相反方向走的。 学智觉得浑身非常轻松,他听着碧月一路上发出的抽搐声,又像平时那样寻找着各种各样的话题引逗她了,碧月却始终不理他。 有人不禁会问,学智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心情?他不会是在犯病吧? 您有所不知,原来这两个孩子打小在一块,彼此常有照应。然而在学智看来,碧月虽小,而且又是个女娃,但心胸之大见识之多并不在自己之下,很多时候碧月给予他的照应都多于他给予碧月的照应,他时刻都想着为碧月做点儿什么。可是每当准备付出行动时,碧月差不多都先他一步反为他做了,这使得他每当回想起来,都非常不舒服。他总是苦于找不到平衡这种差距的机会。今天他面对文圭汝咄咄逼人的气势,一开始也是挺害怕的,但很快便高兴起来,因为他终于能为碧月做点儿什么了。然而正当他以舍身取义的精神要独揽这一切的时候,他的情感又奇迹般地复杂起来,他觉得他并不是在为碧月做事,而是在为自己做事。为自己做事需要勇气、智慧和坦然,然而这一切都一股脑儿的来了。他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从哪里来的,他忽然想起了爸爸经常说的话来,只要mama跟在身边,爸爸不管遇到什么危险都不会发慌。碧月不是跟mama一样吗?他的心里一阵阵激动,他觉得他已经不再是一个蒙昧幼稚的孩子了,而完全变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他完全忘记了他那时正处于一种极端危险之中。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