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大案2_第五章中国首例私塾教育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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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中国首例私塾教育案 (第3/3页)

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宣判。法院认为,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方面综合考虑。小鸿儒自2004年6月至今在侯波的自行教育下,其英语、汉语的阅读能力确实超越于同龄人,说明侯波对小鸿儒的教育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同时,小鸿儒与侯波的关系融洽,身体健康,没有证据表明其身心健康受到不良影响,因此小鸿儒随侯波生活比较适宜。

    但法院同时指出,义务教育是一种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的教育。从家庭教育来看,家长的能力毕竟受到一些局限,能给孩子提供某一方面或者某几方面的辅导。但孩子的发展应当是全面的,应当以系统的正规教育为基础,结合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使孩子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将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父母共同在中国居住、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必须由其监护人送到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保证该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使自己适龄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责任,也是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法律义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体现。因此,侯波应当尽快解决小鸿儒的上学问题,使其接受全面的义务教育。考虑到小鸿儒近两年来的实际生活情况,接受学校教育客观上存在一个适应的过程,为保障其健康成长,应当在现有条件下,给其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机会,使小鸿儒的生活状况和学习环境逐步加以改变。侯波当庭表示同意送小鸿儒入学,并与有关部门正在联系。法院在判决中特别指出侯波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承诺,尽快送小鸿儒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母亲王育的诉讼请求,小鸿儒依旧由其父亲侯波抚养。根据法院的判决,小鸿儒在不久的将来也要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背着书包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

    自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这起"中国首例私塾教育案"以来,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大众媒体呼声不同。有人认为,只要是适合孩子的学习方式就应该被接受,毕竟每个人的资质不同,如果孩子的学习都必须千篇一律地适用统一模式,我们提供的将是始终无法更替的流水线教育,这种教育必将压抑孩子的资质,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小鸿儒既然能在家中快乐、自觉地学习,就应该在一定程度上承认私塾教育的合理性。

    另一些人认为,私塾教育无法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提高孩子的认知水平。尽管这种私塾教育是一对一式的,但由于小鸿儒的父亲并非专门从事教育的人员,他仅从自己的经验和主观判断来决定孩子的教育方式是不全面的。孩子应该在社会群体中提高自身的素养,不能封闭他与外界的交往。人始终是要回归社会的,需要学会如何与社会中的其他个体沟通与协作。小鸿儒的英语、语文成绩是十分显著,但也应注重其他学科的学习,不能有所偏颇。在这方面,主流学校教育更有优势,它能够为小鸿儒提供更大的空间,学习更多更丰富的知识,而且这种教育也是全方位的,是被大众普遍认可的教育方式。

    一位网友在讨论此案时写下了这样的留言:"学校不是万能的,但单靠老爸是万万不能的","主流教育"与"私塾教育"究竟哪一个更适合儿童的发展?未来谁都很难预料。几千年的私塾教育,如今也并不鲜见,"童话大王"郑渊洁不用上学的儿子,10岁考上大学的"神童"张欣炀,14岁的"私塾女孩"辛蕴甜,"全国第一家全日制私塾"孟母堂,都在以不同方式传承着"私塾"这一古老的教育模式。小鸿儒在2年的私塾教育下取得了超越同龄人的成绩,但同时也失去了许多与外界接触的机会。主流教育虽不能在短时间内造就"天才",但却能营造一个孩子们相互交流学习的氛围。由于小鸿儒对母亲王育存在敌对心理,考虑到如果强行违背他的意愿将其交由母亲抚养,可能会进一步激化母子间的矛盾,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法院在权衡各方利益之后认为孩子继续由父亲抚养为宜,但前提是侯波要将小鸿儒送入学校学习。法院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使孩子了解社会,逐渐形成自我判断是非的能力,但愿这种良苦用心能够让社会感知。

    每一个残缺的家庭都有它的不幸,单亲家庭的孩子自身会承受比同龄儿童更多的外界压力,他要面对更多的困惑与冲突。生活中,小鸿儒仇视母亲,不愿提起"mama"二字,每每提起总是嗤之以鼻,直唤其名。庭下,面对母亲要求合影的恳求,孩子只是一味地拒绝,没有给母亲任何与之亲近的机会。对待父亲,他总是仰视,认为自己的父亲是无人能及的英雄。本该无忧无虑的年龄,却加载了太多的含义。父母之间的纷纷扰扰,应该适可而止地停留在自身的范围之内,不该对孩子灌输任何偏执的思想。孩子是无辜的,他不能也不应承担这种转嫁的痛苦。童年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重要,它是个人人格素质的基奠阶段。大人间的争夺,不应将孩子作为筹码,孩子弱小的心灵承受不了大人的世界。也许侯波对小鸿儒的教育可能将其培养成为一个"天才",但这种偏执的教育方式却无法塑造一个健全理智的人格。刚刚满8岁的小鸿儒,让他在父母之间抉择,他太弱小了,根本无法抵御外界的任何风狼。减小对他的伤害,减弱父母间的恩恩怨怨给他造成的阴影,是人们所期待的。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期盼儿女大展鸿图是每一个父母的心愿,侯波也一定希望小鸿儒长大以后能够成人成才。不知道数年之后,成长起来的小鸿儒对现在关于他的这一场场纠纷会如何看待,也许我们已无从知晓,但不要让孩子成为家庭斗争的牺牲品,却是今天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声。

    小鸿儒曾经对记者谈起他的理想,他说:"我会拥有自己的天空,由我一个人管辖,自由地飞翔。"这句话足以表明孩子在父母的离异和无休止的纷争中过早地成熟了,过早地远离了那份与生俱来的亲情,远离了本该属于他的那份童真。

    我们只有一声叹息和忐忑的祝福:健康成长,快乐生活,小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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