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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天下慈母心 (第2/4页)
敲着琴键,突地,一阵密切铿锵的琶音倾泻而下,犹如决堤的洪水,翻江倒海地奔腾起来,只见她手腕一抬,那激动急骤的旋律顿时烟消云散了,那含有诗意、温存的音符,从她手指尖下飘逸出来。 “你——看!”我妈说着,急促地把我叫到电视机前。 我马上领会了,妈为什么这样深深地被琴声迷住。原来,那个正在向观众行屈膝礼的演奏者,不过只八九岁的光景。而且同样是一个留着彼得·潘发式的中国女孩子。她穿着蓬松的白色短裙,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康乃馨。在她优雅地行礼时,既有秀兰·邓波儿的活泼,又持典型的中国式的谦和。 我们家反正没有钢琴,也没有钱买钢琴,所以,当妈一再将这个小钢琴家作话题时,我竟失却了警惕,大咧咧地说起大话了。 “弹倒弹得不错,就是怎么她自己不跟着唱。”我妈对我批评着那个女孩子。 “你要求太高了,”我一不小心说溜了嘴!“她弹得蛮不错了。虽然说不上最好,但至少,她已很下过一番苦功了。”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果然,妈抓住我小辫子了。“所以呀,”她说“可你,连一点苦功都不肯下。”她有点愠怒地拉长着脸,又回到沙发上去。 电视里的那个中国女孩子,也重番坐下再弹了一曲《安尼托拉的舞蹈》,是由格林卡作曲的。我之所以印象这么深,是因为后来,我花了很大功夫去学习弹奏它。 三天后,妈给我制定了一张钢琴课和练琴的课程表。原来,她已跟我们公寓里一楼的一位退休钢琴教师商量妥,妈免费为他做清洁工,作为互惠,他则免费为我教授钢琴,而且每天下午的四点到六点,将他的琴供我练习。 当妈把她的计划告诉我时,我即感头皮发麻,有一种被送进炼狱的感觉。 “我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嘛!我本来就不是神童,我永远也成不了天才!我不会弹钢琴,学也学不会。哪怕你给我一百万元,我也永远上不了电视!”我哭着嚷着,跺着脚。 妈当即给了我一个巴掌。“谁要你做什么天才,”她厉声叱责着我“只要你尽力就行了。还不都是为了要你好!难道是我要你做什么天才的?你成了天才,我有什么好处!哼,我这样cao心,到底是为的什么呀!” “没有良心!”我听见她用汉语狠狠地嘟哝了一句“要是她的天分有她脾气这般大就好了,她早就可以出人头地了!” 那个钟先生,我私下称他为老钟,是个很古怪的老头。他似已很老很老了,头顶秃得光光的,戴着副啤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在层层叠叠的圈圈里,一双眼睛整日像昏昏欲睡的样子。他常常会悠然地对着一支看不见的乐队,指挥着听不见的音乐。但我想,他一定没我想象的那般老朽,因为他还有个mama。而且,他还没有结婚吧。 那钟老太,可真让我够受了。她身上带有一股怪味,那种…尿sao味。她的手指看着就像是烂桃子的感觉。一次我在冰箱后边摸到过一只这样的烂桃子,当我捡起它时,那层皮,就滑漉漉地脱落了下来。 我很快就明白了,老钟为什么只好退休。原来他是个聋子。“像贝多芬一样,”他常常喜欢扯大嗓门说话“我们俩都是只用心来倾听!”他如此自诩着,说毕,依旧陶醉在对无人无声乐队的指挥中,如痴如醉地挥动着他的手臂。 我们的课程是这样进行的。他先打开琴谱,指着各种不同的标记,向我解释着它们各自代表的意义:“这是高音谱号!低音谱号!没有升号和降号的,就是C调。 喏,跟着我。” 随后他弹了几个C调音阶,一组简单的和弦,然后似受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所激动,他的手指在琴键上按了更多的和弦,仿佛是感情的迸发和泛滥,他弹出了令人神魂震荡、形销骨立的颤音,接着又加进了低音,整个气氛,颇有一种豪迈的,雷霆万钧的浑厚气概。 我就跟着他,先是简单的音阶和和弦,接着,就有点胡闹了,只是些杂乱的噪声,那声音,活像一只猫在垃圾洞顶上窜蹦不停。老钟却大声叫好:“好!非常好,但要学会掌握弹奏的速度。” 他这一说,倒让我发现了,他的目力也不行了,来不及对照谱子来核准我有无按出正确的音符。他的目光要比我弹奏的速度慢半拍。他在教我弹奏琶音时,便在我手腕处放上几个硬币,以此训练我的手腕保持平衡。在弹奏和弦时,则要求我的手握成个空圆弧状,有如手心里握着一只苹果。然后,他又示范给我看,如何令每一个手指,都像一个独立的小兵似的,服从大脑的指挥。 在他教会我这一整套技巧时,我也学会了如何偷懒,并掩盖自己的失误。如果我按错了一个琴键,我从来不去纠正,只是坦然地接着往下弹。而老钟,则自顾往下指挥着他自己的无声的音乐。 或许,我确实没有好好地下过功夫,否则,我想我极有可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的;或许我真的会成为一个少年钢琴家。就我这样学钢琴,也很快地掌握了基本的要领和技巧。可我实在太执拗,那么顽固地拒绝与众不同,所以我只学会弹震耳欲聋的前奏曲和最最不和谐的赞美诗。 我就这样我行我素地学了一年。一天礼拜结束后,听到妈和琳达姨正在互相用一种炫耀的口气吹嘘着各自的女儿。 “哎,薇弗莱捧回来的奖品实在太多了,”琳达姨以一种似是抱怨,实在是夸耀的口吻说“她自己整天只顾着下棋,我可忙坏了。每天,就光擦拭她捧回的那些奖品,就够我忙的了。” 薇弗莱与我同年。我俩从小一起玩耍,就像姐妹一样,我们也吵架,也争夺过彩色蜡笔和洋娃娃。换句话说,我们并不太友好。我认为她太傲慢了。薇弗莱的名气很大,有“唐人街最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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