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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第3/3页)
不会发现。她的手我看不大。不过说起来,女人手大,男人手小,其实也是有的。” “嗯。”“说到她的手,她戴了两枚戒指。你注意到没?” “注意到了。” “一手一枚。” “那又怎么样?” “他没拿。” “他干嘛拿?” “你说他拿了金·达基嫩的。” 我没应声。—棒槌学堂·E书小组— 他轻轻地他说:“马修,你该不会还认为金·达基嫩被杀有什么理由吧?” 我体内涌上一股怒意,胀得像动脉瘤。我坐着不动,想凭意志赶走它。 “别跟我提毛巾。他是开膛手,他是丧心病狂的病态杀手,懂得计划,有他自己的游戏规则。这种例子他不是第一个。” “这案子有人要我别碰,乔。对方警告手法熟练。” “那又怎样?她被疯子宰了,但还是有可能她的某些朋友不希望她的私生活曝光。也许跟你想的一样。她有个已婚男友,就算她是死在他妈的猩红热手上,他也会警告你不要在她骨灰里翻东找西。” 我对自己提出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我告诉自己,然后行使这项权利。 “除非你认为达基嫩和布劳斯坦关系密切。譬如说,失散多年的姊妹。噢,对不起,该说兄妹。要不或许他们是兄弟,也许达基嫩几年前动过手术。就女人来说她高了些,对不?” “也许甜心只是烟幕。”我说。 “怎么说?” 我滔滔不绝说下去:“也许他杀她是为了分散注意,”我说“让事情看来像是随兴杀人,隐藏他杀达基嫩的动机。” “分散注意。我求求你,什么注意,谁在注意啊?” “我不知道。” “cao他的根本没人注意。不过现在就要有了。cao他的记者碰上连环滥杀都要高兴坏了。这种新闻读者一定狼吞虎咽,配着早餐玉米片吞到肚里。逮着机会能用杰克开膛手的故事大做文章,那些编辑全要疯了。你讲到‘注意’,现在大伙的注意多得要烧掉他的屁股。” “大概吧。” “你知道你什么毛病,斯卡德?你太固执。” “也许。” “你的问题是你个人单独工作、一回只办一件案子。我桌上堆的狗屁太多,所以我能放就放毫不犹疑,可你就刚好相反。你是尽可能死抓着不松手。” “是这么回事吗?” “不知道。听起来是这样的。”他一手松开驾驶盘,拍拍我的胳膊“我无意泼冷水,”他说“我看到那种事情,人给剁成那样,我就只想扔个盖子压住,结果又从别的地方冒出来。你表现很好。” “是吗?” “是的。有些细节我们忽略掉了。你提出的一些问题,有可能可以让我们占得一点先机。谁知道?”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有多累。 我们驶进城时,他沉默下来。在我旅馆前方,他停车说:“加菲刚才提到,也许里康在意大利文里有某种含意。” “要查应该不难。” “哦,当然不难。如果事事都这么容易就好办了,嗯,我们会查,然后你知道我们会发现什么吗?发现里康的意思正是琼斯。” 我上楼,褪下衣服上床。十分钟后,我又起来。我觉得脏,而且头皮发痒。我冲了个过热的澡,差点没刷掉一层皮。我关掉莲蓬头,告诉自己上床前没理由刮胡子。之后抹上泡沫,还是刮了。完事后我穿上袍子坐在床沿,然后坐到椅子上。 他们说,千万别让自已太饿、太生气、太孤单,或者太累。 四项中任何一样都可以叫你失去重心,掉进酒杯。照我看,一天下来我已经四垒全部跑光,从头到尾全数经历过。奇怪的是,我没有欲望喝酒。 我把枪掏出口袋,想放回梳妆台抽屉里,然后又改变上意坐回椅子,两手把玩着手枪。 我最后一次开枪是什么时候? 其实不用费力回想,就是那晚在华盛顿海茨住宅区。当时我把两名抢匪逼上街,结果开枪射击他们时误杀了个小女孩。 事件发生以后我仍留驻警局,在那期间我从未有过机会拔出警枪,更不要说开火、当然,辞职以后我也没再动枪。 今晚我无法去开枪。因为有什么提醒我瞄准的车里不是枪手,而是烂醉的孩子吗?因为直觉暗暗告诉我,得等确定目标是谁吗? 不。以上理由说服不了我。 我僵住了。如果我看到的不是拿酒瓶的小孩,而是拿轻机枪的歹徒,我也不可能扣动扳机。我的手指麻痹了。 我拆开手枪,抖出弹膛里的子弹,再把枪合上。我用空枪瞄准对面的垃圾桶,猛扣几下扳机。撞针落在空枪膛上发出的喀啦声,在这小小的房间里听来格外尖锐刺耳。 我瞄准梳妆台上的镜子。喀啦! 证明个屁。枪膛是空的,我知道是空的。我可以把这玩意儿带到射击场去,装上子弹,朝靶一开火,而那也证明不了什么。 无力开枪让我颇为懊恼,但我很庆幸自己没扣扳机,否则那一连发子弹射进载满孩子的车里,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而且谁知道对我会造成什么影响?虽然筋疲力尽,我还是跟这个谜题打了几回合硬仗。我庆幸我没杀人,但又担心失去自卫能力前途堪忧。我的脑子就这样追逐自己的尾巴,绕来转去。 我脱下袍子上床,却僵硬得无法放松。我又换上外出服,用指甲锉子的尾端充当螺丝起子,把左轮枪拆开清洗。我把零件放进一个口袋,另一个口袋放了四管弹药筒和我从抢匪身上搜来的两把刀子。 已经是早上,天空明亮。我走到第九大道,再往北到五十八街,在那儿把刀子丢进下水道铁栅口。我过马路走向另一个铁栅口,两手插在口袋在那附近站着,一手攥着四个弹药筒,手摸着已解体的左轮手枪零件。 不能用的话,携枪干嘛?何必拥有一把你用不到的枪? 回旅馆的路上,我顺道光顾一家熟食店。排我前面的顾客买了两箱六罐装的“老英国八百’麦酒。我挑了四条巧克力,付了钱,路上吃一条,回房吃掉另外二条。我把左轮零件掏出口袋,重新装好。六个弹药筒我上好四筒子弹。然后把枪放进梳妆台抽屉。 我爬上床,告诫自己不管睡不睡得着都不准下床,意识模糊前我还在嘲笑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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