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探宝王_第一千一百六十章杀手故事终但这只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一千一百六十章杀手故事终但这只 (第3/3页)

忙,老杀手依然逗留了三天才离开此地。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贴画已经卖光了,他竟然盈利了7。8万人民币。

    真是恐怖级的收入,不得不承认华夏国的富有程度。

    虽然没有拍到上一位的优质照片,但顾客依然十分满意他们随便上门亲自查看便知一清二楚。

    那么接下来还有最后一个目标了,修炼了蛤蟆功的九十二岁之猛男,最难对付的家伙。

    可惜,别无选择,在路上老杀手还是扔掉了那把左轮手枪他又不是傻瓜,用这把枪杀人马上便曝光顾客了,哪有这么巧的事情?第二个目标的手枪杀了第三个目标,而且两人全都是为土匪事业服务过的“往事不堪回事”之徒。

    那么排查受害者,一切水落石出了老杀手都能分析出来。

    而没有证据,第一个目标又看起来像入室杀人抢劫。

    那就…悬了。

    换自行车改乘车,三天后,老杀手观察了第三个目标已经一天。

    现在他已经在中亚境内。他发现一个不敢相信的好消息:老头在山中隐居,白天出去钓鱼,晚上回去睡觉对了,午夜时间肯定“哇、哇、哇…”

    用望眼镜第nnn次观察对方的肌rou,评估对方的体能,老杀手摇摇头“我的不是对手。看来…有了。”

    他突然笑了起来,因为他看到一辆越野车从身后的荒山道路上飞驰而过…

    第三天晚上,准确来说是当地时间过了十一点…老头又是笑眯眯的走出房间,来到月空美呆了的草地上,吃药,脱裤,修行反正这个地方只有他一个人,而高科技能够提供优质水电,还能全球上网,这便制造了多如牛毛的隐居者。

    半个小时以后,一辆越野车突然从路上冲了过来,也不开灯,突然袭击了老头…

    “你、你…”一次未死,二次碾压…三次…四次…七次…

    “他**的,真是怪物!”

    老杀手跳下车,对一堆四肢分离的rou酱笑着大骂了一声。真是怪物。

    不过随后愉快地点燃一根烟“新生活终于开始了,来到华夏,不但身体,心灵我也是越来也年轻了吗?哈。走,去看看这个老家伙的财富。”

    十分钟后,老杀手又笑得满地打滚。上帝给脸,这个土匪一代又是款爷,固然没有腹肌哥的财宝,但是现金上百万,更有一木箱黄金,以及一箱子上个朝代的白银、以及文物等。

    不知道换成现今世界货币多少钱,想必会让爱尔兰穷鬼黑帮为此厮杀一周。

    “我爱死华夏人了。华夏人提供的工作机会真是太优秀了。”

    用了一夜时间处理后事,把老家伙扔到切碎扔到附近的河里:也算回报了鱼儿。

    他不是天天爱好钓鱼吗?

    其他便收拾得干干净净,制造假象突然消失的隐居者很多很多,尤其是看了第一个恶魔游戏的傻瓜,前往深山老林里学历史中的东方“得道高人”修行,比如张三丰。

    其实是神秘力量的一种研究罢了。

    但是这些傻瓜连高考第一都拿不到还试图学张三丰这种妖怪级的超级天才呢。

    牛顿这种天才…至少傻瓜不会是。

    第二天,老杀手乘坐飞机回到放置自行车的城市,然后通过自行车,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路回去了。

    …

    “?真是不能理解啊。”

    九月,正好是腹肌哥的儿子出生,全球狂欢日,老杀手苦笑着,他眼前是黑**络上,专门给自己留下的信息。

    超过几十个人已经知道他的“成功”手法,所以纷纷开出一百万人民币起,最高一个亿人民币的“免费解脱之服务费”

    “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了…看来面对真相并不是令人愉快的事。”

    老杀手一脸装逼,他的女儿兴高采烈地等待抽奖结果。只有两份而已,但保证绝对有奖品。

    真是爱死了这个富裕的地球最强国家。

    “爸爸,别干这个活了。”女儿又一次道。

    老杀手点点头“当然了!”他这样说,可是内心深处,还是…蠢蠢欲动。

    他怎么改得了这样的习惯?

    这是他的人生啊。

    而且现在,他已经发现,并且成功的加以证明:他的手法,他的工作经验,在全新的非常富有的“工作环境”里,他会有多么地成功。

    当然前提是这种成功,是以金钱来衡量的。

    没有比华夏人更富有的地球人了,也没有比华夏人更不爱搞高科技防盗系统的地球人了。

    而新时代,他甚至不是一个必须得到的华夏公民身份,他没有…完美、永生的超人生命…

    一瞬间,想起凡人,还在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过去受苦受难的眼前女儿的亲生母亲,自己曾经留恋的女人,一个可怜的凡人,他不想成为她…

    于是…老爱尔兰人想:是时候加强体能训练了,我已经富有。

    ps:第2更。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手机网(520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